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公告编号:临2023-050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披露了《股
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2023-01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长虹计划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40,717,404股,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
不超过81,434,808股,分别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2%、4%。公司股东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集团”)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0,405,4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51%。
? 近期公司收到股东通知,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张长虹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6,496,2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8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072,000股,占目前
公司总股本的0.15%;新湖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0,355,4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1%。
? 2023年 8月 29日,公司披露了《股东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3-047),根据证监会于2023年8月27日发布的
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长虹提前终止了本次减持计划,自前述监管要求发布起,张长虹未减持本公司股票,新湖集团也主动未减持本公司股票。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5%以上第一大 股东 | 704,792,657 | 34.62% | ||||
5%以下股东 | 10,405,400 | 0.51% |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 | 行动人: |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张长虹 | 704,792,657 | 34.62% | ||||
张婷 | 85,025,402 | 4.18% | ||||
张志宏 | 51,238,600 | 2.52% | ||||
合计 | 841,056,659 | 41.32% | ||||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 10,405,400 | 0.51% | ||||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 298,155,000 | 14.65% | ||||
合计 | 308,560,400 | 15.16% | ||||
说明 算。2023 变更为2, 二、 (一 减 | 上述 年6月 019,42 持计 大股 计划 | 股比 29日 2,800 的实 及董 施完 | 均以当 公司注 。 结果 高因以 | 总股本2,03 股份16,447 事项披露减 | ,870,200 400股,公 计划实施 | 为基数计 总股本 果: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比 例 | 减持 方式 | 减持价格 区间 (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减持完成情 况 | 当前持股数 量(股) |
36,496,200 | 1.807% | 集中 竞价 交易 | 6.85- 8.84 | 295,444,952.68 | 未完成: 4,221,204股 | 665,224,457 |
3,072,000 | 0.152% | 大宗 交易 | 7.10- 7.12 | 21,841,200.00 | 未完成: 78,362,808 股 | |
10,355,400 | 0.513% | 集中 竞价 | 7.00- 7.60 | 75,520,206.10 | 未完成: 50,000股 | 50,000 |
交易 |
本的32.94%,其一致行动人张婷、张志宏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分别持股85,025,402股、51,238,6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4.21%、2.54%。张长虹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801,488,459股,占当前公
司总股本的39.69%。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新湖集团持股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002%,其一致行动人湘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83,497,089股(截
至2023年8月16日,其持有公司股份284,997,089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14.11%,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披露的《股东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后于2023年8月28日
通过转融通方式出借了所持公司股份1,500,000股,将于2024年2
月26日归还),占公司总股本的14.039%。新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
人合计持股283,547,089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14.041%。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1.张长虹 √是 □否
(公告编号:临2023-047),根据证监会于2023年8月27日发布的
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长虹提前终止了本次减持计划。
2.新湖集团 □是 √否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