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观察|三年半现金分红近6亿元,东实股份闯关主板:生产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被罚、一半营收“靠”东风集团、资产负债率近70%

  一边高负债,一边高分红

  三年半现金分红近6亿元、资产负债率近70%

  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1-6月期间(简称报告期),东实股份一边高负债、另一边却频频、大额现金分红,三年半累计现金分红将近6亿元,而期间平均资产负债率却高达70%。

  招股书说明书显示,报告期内,东实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10,000.00万元(1.00亿元)、18,000.00万元(1.80亿元)、18,000.00万元(1.80亿元)、12,000.00万元(1.20亿元),三年半累计现金分红5.80亿元。

 

  进一步来看,期间,东实股份的净利润分别为:28,217.91万元、29,279.83万元、21,766.78万元、13,477.15万元,累计92741.67万元。而上述累计的现金分红占期间净利润的比例高达62.54%。

  令人迷惑的是,报告期内,东实股份分掉了六成盈利,却负债高企。报告期内,东实股份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6.76%、76.58%、51.37%、50.31%,平均高达63.74%;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1.66%、72.03%、59.80%、59.84%,平均高达65.83%。

  从负债结构来看,报告期内,东实股份的负债分别为:532,357.35万元(约53.24亿元)、458,006.05万元(约45.80亿元)、305,147.53万元(约30.51亿元)、309,778.71万元(约30.98亿元),其中流动负债的占比比较高,分别为:71.59%、76.16%、77.20%、76.14%。

  根据合并利润表,报告期内,东实股份的利息费用分别为:65,173,485.93元(约0.65亿元)、55,170,267.80元(约0.55亿元)、35,649,202.93元(约0.36亿元)、14,459,461.45元(约0.14亿元)。

  需要注意的是,与可比同行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值相比,东实股份的资产负债率远远超出。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可比同行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分别为:43.55%、41.40%、42.90%、37.68%。

 

  对此,东实股份解释称: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一是公司发挥自身综合实力及信誉优势,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供应商账期,并与供应商之间主要采用票据进行结算,报告期各期公司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余额较高;二是2017 年改制时,公司对改制前累积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同时,改制时公司承担改制人员成本并计提形成较大负债;三是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上市后资本实力增强,融资渠道更多元,外部借款规模相对较低。

  东实股份进一步解释称,公司现阶段的负债主要为日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等经营性负债。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报告期各期,分别实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54,035.73 万元、53,980.32 万元、41,619.95 万元和 23,564.45 万元,良好的盈利能力是公司具有较强偿债能力的保证。

  不过,东实股份频频、持续大额分红后,偿债能力可还行?根据报告期各期末,东实股份的流动负债分别为:381,090.43万元(约38.11亿元)、348,808.35万元(34.88亿元)、235,574.31万元(约23.56亿元)、235,877.76万元(约23.59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97,666,873.78元(约0.98亿元)、228,715,839.15元(约2.29亿元)、405,307,845.73元(约4.05亿元)、411,075,882.99元(约4.11亿元) 。从速动比率来看,报告期内,东实股份分别录得1.34倍、1.08倍、1.05倍、1.02倍。

  大客户“依赖症”明显

  报告期内一半营收“依靠”东风集团

  作为汽车产业链中的一环,东实股份大客户“依赖症”明显。

  根据招股书,东实股份同时为商用车和乘用车进行大规模配套的汽车零部件专业生产厂商,围绕汽车车身、底盘、动力等三大系统已形成门类较为齐全、产业链较为完整的汽车零部件产业体系,并拥有一批专精特新的汽车零部件产品。同时,公司与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企业成立东风李尔、东风康明斯排放等合营公司,为整车厂商提供汽车座椅、发动机排放处理系统等产品。

  根据招股书,报告期各期,东实股份对前五大客户(同一控制合并口径下)销售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3.32%、79.20%、69.18%和 71.10%,公司客户较为集中,主要客户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大。

  其中,报告期内,东实股份对东风集团的“依赖”更为明显。报告期各期,东风汽车(600006)集团有限公司的销售金额占主营收的比例分别为:65.24%、58.55%、47.14%、50.72%,平均高达55.41%。

  风险提示,如果主要客户因其自身经营原因或因宏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而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或因公司产品质量、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生产交付等无法满足客户需求而导致与客户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或因未能通过主要客户供应商资质考核等因素而导致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中止或破裂,则公司或面临主要客户流失的风险,由于公司主要客户较为集中,客户流失将会对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与此同时,东实股份的盈利对合营联营企业的依赖也比较明显。招股书显示,东实股份采用“控股+合营”的方式进行汽车产业布局,合营联营企业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重要的组成部分。

  报告期各期,东实股份通过合营联营企业实现的投资收益分别为 17,968.76 万元、13,904.55 万元、9,505.96 万元和 6,451.10 万元,占同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 68.10%、47.85%、43.73%和47.82%,占比较高,合营联营企业经营情况直接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风险提示,如未来宏观经济波动或合营联营企业自身经营及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经营策略发生重大调整,将对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和分红安排产生影响。

  子公司经营现“劣迹”

  生产、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被查实、遭处罚

  报告期内,东实股份旗下子公司经营存在“劣迹”被查实、并遭到处罚。

  根据招股书,2022 年 3 月 6 日,灭火器公司因产品在监督抽检中被判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干粉灭火剂)(第一主要组分含量)项目不符合GB4351.1-2005 标准)。

  2023 年 3 月 6 日,十堰市茅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灭火器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茅箭市监处罚[2023]12 号),认定灭火器公司存在生产、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行为,违反《产品质量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相关规定,涉案货值金额 13,371.30 元,无违法所得。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相关规定,责令没收检验不合格的灭火器并罚款 13,500 元。

 

  据了解,灭火器公司全称东翔车用灭火器材(十堰)有限公司,为东实股份2级子公司,主营手提式贮压式灭火器和高效水系灭火器研发、制造、销售。

  公开信息显示,干粉灭火器主要是通过干粉中无机盐的挥发性分解物,与自由基或活性集团发生化学抑制和副催化作用,使燃烧的链式反应中断,从而达到灭火效果。而灭火剂第一主要组分(磷酸二氢铵)含量偏低会严重降低手提式灭火器的灭火级别;含量为0的,根本不能灭火。

  陕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该项目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使用假冒伪劣灭火剂或在灭火剂中添加了其他材料;另外,部分销售企业可能将使用过的灭火器充装不符合要求的灭火剂,维修后充当新灭火器出售。

  去年5月25日上市申请获受理以来,东实股份目前正在经历第二轮问询,接下来将如何继续“答题”,这场“考试”能否过关,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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