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动态】东方园林新增1件行政处罚,被罚款15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4〕1号
  • 被处罚当事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18年6月,东方园林及其子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广西贵港市覃塘区全域旅游PPP项目(以下简称广西贵港项目)。 2019年12月,东方园林根据与供应商成本扣减结算情况,调减广西贵港项目相关成本2,232.19万元,但未在2019年相应调减营业收入3,541.84万元,直到2022年才进行调整。该情况导致公司2019年度虚增收入、利润及资产各3,541.84万元,2020年度、2021年度虚增资产各3,541.84万元,2022年度虚减收入、利润各3,541.84万元。“20东林G1”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使用了2019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
  • 行政处罚决定:对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月29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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