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派关注“三农”: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李莎 北京报道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强国必先强农。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不懈夯实农业基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三农”成为各民主党派关注的重点内容之一。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发现,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城乡融合发展等内容,民主党派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多项针对性建议。

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底线要求,也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头等大事。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关键在于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耕地是“两藏”战略的要害之一,也是今年民主党派提案关注的重要内容。

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农产品贸易与政策研究室主任胡冰川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要通过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和管护力度,确保耕地数量有保障、质量有提升。

记者梳理公开资料发现,到2022年底,我国已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2023年完成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8611万亩。

民建中央调研发现,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实施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取得了显著进展,为农业生产带来了质的提升,成为农民增收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但仍存在农田建设规划设计水平良莠不齐,一些地方高标准农田项目建成后“非农化”“非粮化”现象突出,土地流转不畅制约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问题。

对此,民建中央拟提交《关于进一步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质效的提案》,建议因地制宜进行科学规划设计,建立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的长效机制,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相结合,进一步加大相关政策支持力度。

该提案建议,建立工商资本流转土地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对违反产业发展规划大规模流转耕地不种粮的“非粮化”“非农化”行为,予以制止并追责。同时叫停全国性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并修改完善相关政策文件,强化中东部地区保护、运营和管理优质耕地,夯实中西部地区“新增耕地必须是高标准农田”。

该提案建议,在不改变耕地用途,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适度流转给经营主体,提高经营主体深度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热情和积极性。

民进中央调研发现,当前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管护机制不完善,管护经费不充足,监督机制不健全。聚焦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问题,民进中央拟提交《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 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的提案》。

该提案提出三方面建议。一是补齐短板,构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长效机制,明确县乡村和农户、经营主体等各层面的管护职责,建立健全日常管护和专项维护相结合的管护机制。二是因地制宜,构建差异化的资金筹措与投入机制,建立高标准农田管护经费省、市、县、村四级共同分担机制并纳入专户管理,通过多种渠道筹措管护经费。三是多措并举,构建农田管护动态监测监管机制,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的监测管护系统,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保护、利用情况可查,推广落实“田长制”,将高标准农田纳入各级田长监管范围,制定设施建后管护督察计划,定期开展督察和考评。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健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度,完善后续管护和再评价机制。

民革中央调研发现,系列措施之下,我国在确保耕地数量不减、质量提升、生态向好方面取得较好成效,但仍存在耕地质量法治保障不足、耕地质量提升基础弱、耕地生态改善任务重等问题。

对此,民革中央拟提交《关于强化耕地质量保护的提案》,建议在耕地质量保护专门立法、耕地质量保护分类施策、构建耕地质量保护监测体系、加快耕地质量提升新技术研发推广等方面进一步加强。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2023年我国城镇常住人口93267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6.16%,乡村仍有近4.8亿人。我国城镇化进程还在持续推进,据专家测算,到2035年,我国还将有上亿农民进城。

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推动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作为2024年经济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会议要求,要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各类要素双向流动,推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

民革中央常委、中央妇女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江西省委会主委熊皓在开展2023年中共江西省委政党协商专题协商调研课题“推进鹰潭市建设城乡融合全国试验区”时发现,城乡融合发展资金缺口较大,而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作为一种特殊的融资形式,受种种因素制约。

熊皓进一步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就调研了解,当前在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进程中,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还存在四个主要问题:一是从融资前提看,农村产权抵押基础建设不够完善,阻碍产权流转,导致银行“不能贷”。二是从操作实践看,抵押融资限制较多,导致银行“不愿贷”。三是从产品需求看,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有效需求不足,导致银行“不会贷”。四是从产权处置看,金融机构抵押权实现存在多重法律障碍,导致银行“不敢贷”。

对此,民革中央拟提交的《关于有效破解城乡融合发展中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问题的提案》建议,通过提高抵押效率,夯实农村产权流转基础。加强政策激励,完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政策。建立健全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与多层次农业信用保证体系保障。

其中在提高抵押效率方面,熊皓表示,要强化农村产权确权登记抵押制度。以土地经营权作为标的设定抵押权时,采取“登记生效”模式,根据“在先登记”原则,不动产权利变动应以初始登记为基础,先完成土地经营权登记,再进行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可将土地经营权相关登记交由统一的登记机构办理。完善农村产权价值评估体系,设立专业化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严格按照评估标准对土地经营权进行科学、准确的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密切利益联结,充分发挥村集体、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等在农村产权流转中的纽带作用,为农村产权融资组合增信、流转交易等提供便利。

致公党中央调研发现,近年来,各地在城乡融合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不断促进人才入乡就业创业,强化乡村发展投入保障,加快推进改革试点试验,推动三产深度融合,做大特色优势产业,推动基础设施延伸覆盖,形成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的示范效应,取得了很好成效。但也存在着城乡规划协调性欠缺、城乡要素资源配置不够合理、农业产业大而不强、农村物流发展基础薄弱等问题。

对此,致公党中央在拟提交的《关于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乡村振兴的提案》提出规划引领统筹推进、优化城乡间要素流通、坚持高质量发展思路、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发展农业合作组织、完善乡村产业配套设施等多项建议。

其中在优化城乡间要素流通方面,上述提案建议,优化人才、资金、土地要素的流通,改变资源由农村单向流出的局面,引导先进要素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土地要素优化颇受时常关注。围绕优化土地要素流通,该提案建议,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依法依规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小城镇位于城村结合点,“上联城市、下接乡村”。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曾撰文指出,小城镇一方面是城镇体系的末端,另一方面是农村地区的经济文化中心和集聚基地,上可承接城市的技术、资金和人才等要素,下可作为广大农村地区的增长极,这一城乡二元属性特征使其成为吸纳跨区域流动人口和资本的重要载体,在解决“半城镇化”问题、预防和治理“农村病”“城市病”等问题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2022年6月印发的《“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明确,要分类引导小城镇发展,坚持规模适度、突出特色、强化功能,因地制宜发展小城镇。

民革中央调研发现,目前小城镇还存在协同发展程度不足、产业支撑力度不强等问题。

对此,民革中央在拟提交的《关于以小城镇建设为抓手 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提案》建议,在构建区域联动发展格局、发展更具经济优势的小城镇、促进三产融合等方面大力推进,更好发挥小城镇作为乡村振兴重要载体的作用。

(本报记者实习生潘晓霞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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