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市洪仔电气设备修理店被罚款300元

金融界2024年3月1日消息,恩平市洪仔电气设备修理店因未按照规定期限报送2022年年度报告,被恩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00元。

根据公告内容,当事人于2022年9月29日经本局核准登记成立从事经营活动。在经营期间,当事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纸质方式报送2022年年度报告,并于2023年7月14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恩平市洪仔电气设备修理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构成了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的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七十条、《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恩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进行了300元的罚款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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