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市兴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罚款159466元并退还土地

金融界2024年3月1日消息,四会市兴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建设楼房,被四会市自然资源局责令退还土地并罚款159466元。

根据公告内容,2023年10月,四会市兴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四会市下茆镇龙湾村委会上巷村“塘头寨”(土名)地段土地建设一栋楼房,计划用于该公司员工宿舍及客户接待使用。

四会市兴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构成了违法用地行为。处罚内容包括:1、责令当事人将非法占用的730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原土地权属人;2、没收当事人在非法占用的730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一栋楼房)和其他设施;3、对占用农用地(其他草地)67.33平方米,每平方米处以人民币400元整的罚款,小计26932元;对占用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662.67平方米,每平方米处以人民币200元整的罚款,小计132534元;合计罚款人民币15万9466圆(¥159466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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