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4)
2-163号《审计报告》,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54,333,114.19
元,按母公司该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5,433,311.4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359,098,081.76元,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588,608,622.14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
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 元(含税),截至 202
4 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93,531,895 股,公司回购专户上
已回购股份数量为223,300股,以此计算 2023 年度拟派发现金红
利总额为人民币 28,996,289.25 元(含税)。
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
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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