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16,141,672.2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5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268,800,13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0,960,060.30元(含税)。本次拟派发的现金分红占2023年度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3.8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及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
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