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177股公布分红方案-更新中

【20:44 优机股份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优机股份(股票代码:833943)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更正后)。

根据公司 2024年 4月 18日披露的 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334,908,702.3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64,834,196.84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01,521,378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0,304,275.60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20:44 同心传动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同心传动(股票代码:833454)公布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5,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90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20:44 灿能电力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灿能电力(股票代码:870299)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0,109,2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2.219528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43906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21953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997575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20:44 华洋赛车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华洋赛车(股票代码:834058)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 55,965,500股为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等于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56,000,000股减去回购的股份 34,500股,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公司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股派 8.93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786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893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8.037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3、除权除息特别提示: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时将按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由于股份回购原因,本次权益分派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与总股本不一致,因此公式中现金红利、股份变动比例指实际分派情况根据总股本折算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份变动比例。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每 10股分红金额÷10)÷总股本= 55,965,500*(8.93÷10)÷56,000,000 =0.8924498;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

(前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送红股数+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前收盘价-0.8924498)÷(1+0+0)。

【20:44 莱赛激光公布2023年分红实施方案】

莱赛激光(股票代码:871263)公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9,541,6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5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2.25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20:44 吉林碳谷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吉林碳谷(股票代码:836077)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87,681,8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90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20:34 汇川技术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汇川技术(股票代码:300124)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927,242股后的2,677,214,8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5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0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9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9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30日

【20:34 狄耐克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狄耐克(股票代码:300884)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667,392股后的 248,332,6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6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 5月 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 5月 29日。

【20:34 东南网架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东南网架(股票代码:002135)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9,630,000股后的 1,139,968,1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 5月 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 5月 30日。

【20:34 汇绿生态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汇绿生态(股票代码:001267)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1、发放年度:2023年度

2、发放范围: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779,571,4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6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30日(星期四)

【20:34 亚太科技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亚太科技(股票代码:002540)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5,837,354.00股后的1,234,348,55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24999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92499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49999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24999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0:34 东方嘉盛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东方嘉盛(股票代码:002889)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954,500.00股后的192,005,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6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7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该公司总股本为192,960,2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69,762,480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9日。

【20:34 东莞控股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东莞控股(股票代码:000828)公布东莞控股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具体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25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92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注】

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5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25000元;

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年5月29日。

【20:34 珠海港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珠海港(股票代码:000507)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19,734,895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14,130,000股,即 905,604,8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12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10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24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12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14,130,0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 5月 28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 5月 29日。

【20:19 美的连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美的连(股票代码:833505)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9.6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

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 个人股东、投

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92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960000元;

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 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

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8.640000元。

(3) 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

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20:19 凯利核服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凯利核服(股票代码:873366)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更正后)。

根据公司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不存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挂牌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62,986,500.39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72,000,000股,以应分配股数72,000,000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0,160,0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20:19 科立工业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科立工业(股票代码:836774)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45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20:19 珈诚生物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珈诚生物(股票代码:832022)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4,3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2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8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20:19 锐志天宏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锐志天宏(股票代码:834369)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4年4月17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不存

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挂牌公司未

分配利润为40,407,504.71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

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20,000,000股,以应分配股数

20,000,000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

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

现金红利2,00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

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

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20:09 美信科技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美信科技(股票代码:301577)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4,2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8.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7.2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8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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