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能健康”、“公司”或“发
行人”)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人(主
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证监会令[第 206 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上[2023]10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
换公司债券》(深证上[2022]731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35 号)
等相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开能
转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 年 7 月 19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
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
(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
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点提示如下:
(T 日),申购时间为 T 日 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在 2023 年 7 月 20
日(T 日)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
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在 2023 年 7 月 20 日(T 日)参与优
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
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
券公司代为申购。
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
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
申购。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
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
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
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不合格、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
得参与可转债的申购。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1 日日终为准。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
其资金账户在 2023 年 7 月 24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
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
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张。投资者放弃认
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
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
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
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中止发行时,网上投
资者中签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5,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余额包
销,包销基数为 25,000.00 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
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
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7,500.00 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
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
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保荐人(主
承销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
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
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
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
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
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
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
资者进行统计。
果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本
次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兑付风险。
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可转换
公司债券投资风险与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投资者一
旦参与本次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申
购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
发行提示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认真阅读 2023 年 7 月 18 日(T-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
方案提示如下: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321 号文予以注册。本
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开能转债”,债券代码为“123206”。
万张,按面值发行。
年 7 月 19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开能健康”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0.4450
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4450 张可转债。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380272”,配售简称为“开能配债”。原股东
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 1 张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
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
单位 1 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账户库存股 15,467,120 股后,享有原股东优先配售权的 A 股股本总数为
限总额约 2,499,586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834%。由于不足 1 张
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
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的余额申购。原股东参与
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
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能发债”,申购代码为“370272”。每个账户最低申购数量为 10 张(1,000 元)。
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
量上限为 1 万张(100 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
申购资金。
首日即可交易。
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行办法、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票面利率、申购数量、认
购资金缴纳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具体规定。
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开能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配售简称为“开能配债”,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张(100 元),超出 1 张
必须是 1 张的整数倍。
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 A 股股份数按每股配
售 0.4450 元可转债的比例,并按 100 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
购单位。
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
申购量获配开能转债;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按其
实际可优先认购总额获得配售。
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深交所相关
业务规则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的余额申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
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二、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 9:15-11:30,13:00-15:00,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
网点,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发行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一
经申报,不得撤单。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方式相同。申购时,投资
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参与可转债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3]511 号)的相关要求。
户最低申购数量为 10 张(1,000 元),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0 张的必
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是 1 万张(100 万元),超出部分
为无效申购。
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
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
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确定一个申购号,并按顺序排号,而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每一个中签
号码可以认购 10 张开能转债。网上投资者应根据 2023 年 7 月 24 日(T+2 日)
公布的中签结果,确保其资金账户在该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
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
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
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
三、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
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
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
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的
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四、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5,000.00 万元的部分
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余额包销,包销基数为 25,000.00 万元。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7,500.00
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
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
行措施,并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
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五、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
名称: 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瞿建国
联系人: 徐延茂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镇川大路 508、518 号
联系电话: 021-58599901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初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8 层
联系电话: 021-61118577、021-61118542
发行人: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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