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63674.SH 债券简称:20筑城01 债券代码:175827.SH 债券简称:21筑城01 债券代码:188011.SH 债券简称:21筑城0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发生变更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2024年1月15日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出的承诺或声明。
一、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城投”、“发行人”)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14号文同意注册发行额度为不超过60亿元,现已全部发行完成。其中,已发行的债券信息详见下表:
序 号 | 债券全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 代码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亿元) | 当前利率 (%) | 最新主体/ 债项评级 |
1 | 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20筑城01 | 163674 | 2020-6-23 | 2025-6-23 | 6.10 | 6.00 | AAA/AAA |
2 | 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21筑城01 | 175827 | 2021-3-15 | 2026-3-15 | 17.20 | 5.85 | AAA/AAA |
2 | 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21筑城02 | 188011 | 2021-8-18 | 2026-8-18 | 12.80 | 6.00 | AAA/AAA |
二、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作为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我司根据《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约定,现就发行人发生审计机构变更事项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一)原审计机构情况
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执业资格: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85632412),北京市财政局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证书编号:11010075),并具有证券服务业务资格。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变更情况
1、审计机构变更原因
鉴于公司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签订的审计业务服务合同期限届满,根据公司的统一安排以及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改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2、审计机构变更批准情况
本次审计机构变更事项已经2023年第33次党委(扩大)会议及2023年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通过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审计机构,变更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3、新任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名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5020号同心大厦21层210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审计业务;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企业登记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招投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破产清算服务;税务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薪酬管理服务;物业服务评估;咨询策划服务;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执业资格: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0329160G),深圳市财政局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证书编号:47470029),并具有证券服务业务资格。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三)移交办理情况
截至本临时受托管理报告出具日,变更前后审计机构工作的移交办理已完成。
(四)影响分析
发行人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上述变更预计不会对其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公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就发行人发生审计机构变更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密切关注上述债券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及时向上述债券持有人发布后续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