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昊华能源(601101):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

原标题:昊华能源: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1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乌苏市人民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 涉诉企业:原告:乌苏四棵树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乌苏煤炭公司”);被告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红墩子煤业”)。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红墩子煤业是北京昊华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能源”或“公司”)控股子公
司,昊华能源持有红墩子煤业60%股权。

? 涉案的内容:乌苏煤炭公司以买卖合同纠纷诉请法院,请
求判令被告支付产能置换指标使用费 8,219.55万元,及暂计至
2023年 11月 6日的逾期付款利息 1,604.787225万元,总计
9,824.34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目前尚无法判
定此案诉讼结果,故无法判断对公司损益的具体影响。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 诉讼当事人
原告:乌苏煤炭公司
被告:红墩子煤业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二) 原告《起诉状》中关于诉讼案件事实、理由及其请求
1. 原告陈述的主要事由与理由
2017年8月,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新疆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宁夏铝业”)签订《产能置换指标转让合同》(以下简称
“《转让合同》”),约定新疆公司全资子公司乌苏煤炭公司四棵树煤矿二号井、七号井两处退出煤矿总计产能150万吨/年,根据国
家相关文件折算后取得的产能置换指标45万吨/年。新疆公司将
上述45万吨/年指标全部协议出让给宁夏铝业。最终交易指标以
国家能源局认可的指标数量为准。交易价格为 111元/吨,45万
吨/年产能置换指标的交易价格为4,995万元。

2018年 12月,新疆公司作为甲方,宁夏铝业作为乙方,原
告乌苏煤炭公司作为丙方,红墩子煤业作为丁方,四方签订《补
充协议》,主要约定:一、原合同中约定的甲方所有权利义务及责
任全部由丙方履行。二、原合同中约定的乙方所有权利义务及责
任全部由丁方承继。同时还对付款具体安排和继续履行原合同其
他内容作出约定。

红墩子煤业在红二煤矿产能置换方案中,根据《关于进一步
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加快优质产能释放促进落后产能有序退
出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8〕151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煤
炭产能置换政策的补充通知》(发改办能源〔2018〕1042号)相关
政策,“发改办能源〔2018〕151号文印发前,已审核确认的新建
煤矿(含未批先建煤矿)产能置换方案,实际关闭退出产能(含
先建煤矿)产能置换,不再进行折算”。按照红一煤矿已审核确认
的产能置换方案实际关闭退出产能 474万吨/年,红一煤矿新增
产能240万吨/年,大于新增产能的部分234万吨/年,用于红二
煤矿产能置换。2018年11月23日,经国家能源局综合司确认红
一煤矿折算后富余 234万吨/年产能指标全部用于红二煤矿新增
产能申请。

原告认为,红墩子煤业红二煤矿的产能置换客观上已经使用
了原告关闭退出产能转化的产能置换指标,按照政策规定和国家
能源局复函,红二煤矿使用原告二号井、七号井两矿产能置换指
标的数量应为74.05万吨/年。原被告双方的《转让合同》及其补
充协议并未约定转让的产能置换指标仅用于红一煤矿,而红一、
红二煤矿客观上均已使用四棵树两矿的产能置换指标,且《补充
协议》于2018年12月签订,红二煤矿的使用行为也发生在合同
履行期限内。因此,原告认为,红二煤矿使用产能置换指标的行
为及交易应受合同约束,红墩子煤业应就使用原告 74.05万吨/
年产能置换指标的客观事实,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111元/吨,向
原告支付使用费及支付自复函次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
付款利息。

2. 诉讼请求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就红二煤矿使用原告四棵树两矿产能置
换指标的事实向原告支付使用费用,使用费为8,219.55万元;请
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 2018年 11月24日起至实际付清
之日止逾期付款的利息,暂计算至 2023年 11月 6日,暂计为
1,604.787225万元。以上费用合计为 9,824.34万元;依法判令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鉴于目前案件已被法院受理尚未开庭,昊华能源责成红墩子
煤业聘请专业律师,搜集整理相关证据资料,全面做好各项应诉
准备工作,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损益的影响
由于该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目前无法判定最终诉讼
结果,故无法判断对公司损益的具体影响金额。

公司将根据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日

[诉讼]昊华能源(601101):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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