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莱电气(870711):关联交易公告

原标题:泰莱电气: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870711 证券简称:泰莱电气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山东泰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东泰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近期拟向威海市商业银行申请办理信贷业务。贷款由山东汶河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汶河新材料”)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1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详情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东泰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近期拟向莱商银行科技支行申请签发不超过 24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差额不超过 1200万元),期限为六个月。本次票据签发由汶河新材料提供担保,同时由吴建华、吴振华及其配偶张惠敏、郑晓玲提供个人连带担保。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东泰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近期拟向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不超过 1000万元人民币,申请授信期限为一年。贷款由公司名下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为 ZL 2020 2 0545191.0、证书号 11608029;专利号为 ZL 2020 2 0544853.2、证书号 11608028)提供质押担保及吴建华先生及其配偶张惠敏女士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数额以实际授信数额为准。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东泰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近期拟向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信贷业务。贷款由公司名下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为 ZL 2020 2 0545191.0、证书号11608029;专利号为 ZL 2020 2 0544853.2、证书号 11608028)提供质押担保及吴建华先生及其配偶张惠敏女士作为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 1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详情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吴建华办理上述知识产权质押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5、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21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本次贷款以公司名下四项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为 ZL 2017 2 1309760.6、证书号 7286789;专利号为 ZL 2017 2 1309683.4、证书号 7316403;专利号为 ZL 2017 2 1309690.4、证书号 7271208; 专利号为 ZL 2017 2 1315281.5、证书号 7279530)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提供质押担保。吴建华先生及其配偶张惠敏女士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条款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东泰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近期拟向汶河新材料申请延长双方于 2023年 5月 31日签署的《借款协议》(以下简称“原合同”)的借款期限。根据原合同约定,公司应于2023年 12月 31日前向汶河新材料偿还借款 1900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现双方经协商一致,汶河新材料同意将公司的借款期限延长至 2024年 6月 30日(具体日期以实际偿还日期为准)。公司应在上述借款期限内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1、2024年 1月 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威海市商业银行申请办理贷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关联董事吴建华、蔺文庆、吴振华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24年 1月 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莱商银行科技支行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关联董事吴建华、蔺文庆、吴振华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2024年 1月 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补充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关联董事吴建华、蔺文庆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2024年 1月 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关联董事吴建华、蔺文庆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2024年 1月 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议案的补充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关联董事吴建华、蔺文庆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2024年 1月 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山东汶河新材料有限公司申请延长 <借款协议> 借款期限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关联董事吴建华、蔺文庆、吴振华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山东汶河新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口镇街道办事处汶河路 3 号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口镇街道办事处汶河路 3 号
注册资本:8000 万
主营业务:甲醛的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氟石膏、氢氧化铝、 混凝土外加剂、减水剂、增塑剂的生产销售;生产环节产生的剩余水蒸气销售; 酚醛树脂水溶液、发泡剂、速凝剂、膨胀剂、减阻剂、水煤浆添加剂、葡萄糖酸 钠、精细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电站运维;太阳能电力生产、售电 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 口业务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吴晨
控股股东:吴振华
实际控制人:吴振华
关联关系:山东汶河新材料有限公司是公司的一名有限公司股东,系合法设 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吴建华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正顺东方华庭小区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自然人
姓名:吴振华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正顺东方华庭小区
关联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兄弟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 自然人
姓名:张惠敏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正顺东方华庭小区
关联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建华配偶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 自然人
姓名:郑晓玲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正顺东方华庭小区
关联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兄弟吴振华配偶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关联交易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且能够有效地为公司补 充流动资金,能够保证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东泰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近期拟向威海市商业银行申请办理信贷业务。贷款由山东汶河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汶河新材料”)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1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详情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东泰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近期拟向莱商银行科技支行申请签发不超过 24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差额不超过 1200万元),期限为六个月。本次票据签发由汶河新材料提供担保,同时由吴建华、吴振华及其配偶张惠敏、郑晓玲提供个人连带担保。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东泰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近期拟向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不超过 1000万元人民币,申请授信期限为一年。贷款由公司名下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为 ZL 2020 2 0545191.0、证书号 11608029;专利号为 ZL 2020 2 0544853.2、证书号 11608028)提供质押担保及吴建华先生及其配偶张惠敏女士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数额以实际授信数额为准。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东泰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近期拟向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信贷业务。贷款由公司名下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为 ZL 2020 2 0545191.0、证书号11608029;专利号为 ZL 2020 2 0544853.2、证书号 11608028)提供质押担保及吴建华先生及其配偶张惠敏女士作为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 1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详情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吴建华办理上述知识产权质押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5、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21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本次贷款以公司名下四项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为 ZL 2017 2 1309760.6、证书号 7286789;专利号为 ZL 2017 2 1309683.4、证书号 7316403;专利号为 ZL 2017 2 1309690.4、证书号 7271208; 专利号为 ZL 2017 2 1315281.5、证书号 7279530)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提供质押担保。吴建华先生及其配偶张惠敏女士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条款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东泰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近期拟向汶河新材料申请延长双方于 2023年 5月 31日签署的《借款协议》(以下简称“原合同”)的借款期限。根据原合同约定,公司应于2023年 12月 31日前向汶河新材料偿还借款 1900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现双方经协商一致,汶河新材料同意将公司的借款期限延长至 2024年 6月 30日(具体日期以实际偿还日期为准)。公司应在上述借款期限内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是支持公司发展,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不存在风险。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 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并未影响公司经 营成果的真实性。


六、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泰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山东泰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月 4日

泰莱电气(870711):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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