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培龙(30141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原标题:安培龙: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4-003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1月6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1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分别是黄宗波、颜炳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宗波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延洪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或等额外币)购买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2024年度银行等金融机构累计融资余额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亿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邬若军、实际控制人黎莉为公司提供担保等担保方式,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以及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累计使用总额度不得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围绕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进行,以降低汇率或利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为目的。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制度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全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该规则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9日

安培龙(30141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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