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兰州市公安局联合发布了一则征集影视投资诈骗案件线索的通告,涉及4家公司及12部电影,随后“多位明星参演电影涉影视投资诈骗案”话题登上热搜。
1月24日,据红星新闻报道,作为负责侦办此案的民警之一,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副局长贺小东表示,此前兰州公安已经花费两年多时间用来梳理案情、侦办案件,现在该案已经进入公诉阶段了,而此次再一次发出通告的目的是希望能够寻找到更多的受害者,把证据进一步完整化。
兰州警方抓获涉案人员兰州市公安局供图
全国2100多人中招,涉案金额超7亿
1月16日,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兰州市公安局联合发布通告,征集一起影视投资诈骗案件线索。
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兰州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征集影视投资诈骗案件线索的通告
据通告,2022年兰州市公安局侦破以李某某为首的影视投资诈骗案件,该犯罪团伙精心设计编排话术,包装使用“讲师”“助理”等身份,利用QQ、微信等社交软件,采用荐股形式吸引投资人投资股票,后夸大电影制作成本及票房预期收益,引导投资人购买电影“收益份额”实施诈骗,仅将其中少部分诈骗金额用于支付给电影出品方购买份额,剩余款项则用于实施诈骗运营及个人挥霍。
通告称,为了最大限度挽回群众损失,兰州市公安局于此前的2022年9月26日发布通告征集线索,不过因本案被害人遍布全国,且人数众多,被害人陆续报案影响案件审理。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受害人尚未报案。
1月24日,贺小东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专访时表示,此前兰州公安已经花费两年多时间用来梳理案情、侦办案件,现在该案已经进入公诉阶段了,而此次再一次发出通告的目的是希望能够寻找到更多的受害者,把尽量多的受害者都包含在内,也能够把证据进一步完整化。“现在我们找到的受害人有2100多人,被诈骗的金额少的有十几万,多的有数百万,而涉案金额目前看有7亿多元。”
贾玲新电影也发布紧急声明
1月23日,贾玲新片《热辣滚烫》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近期存在不法分子冒充本片出品方、投资方等以电影投资、版权认购、收益转让等名义进行非法融资的情况,该公司未授权任何个人、公司、机构以该片名义对外开展任何投融资合作,特提醒投资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影视诈骗案”的迷惑性
根据警方通告,此案共涉及4家公司,包括北京八毫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中瑞泰丰(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中影鑫艺国际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麦丰盛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企查查数据显示,涉事的4家公司均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或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多次列入经营异常。此外,4家公司均已被列为税收非正常户。
案件涉及12部电影,包括《梵高计划》《孙悟空之噬天魔猴》《麦路人》《怒海营救》《诗人》《玩命营救》《欧巴,你好帅》《痞子爱人》《钱在囧途》《全心爱你》《上海上海》《鲁班地宫》。
贺小东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8·17”影视投资诈骗案涉案人员是从正规的影视公司购买一小部分电影份额后,再转包加价出售,更具有迷惑性。
例如,猫眼专业版显示,电影《麦路人》《痞子爱人》的联合出品公司中,包括北京八毫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但北京八毫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并非直接投资电影,而是通过“投资份额”转让的方式,获得了《麦路人》投资总额的20%。之后,该公司将所控的20%“投资份额”再次分割,逐一转让给一些个人投资者。这也成为涉案公司成为被告后的主要依据之一。
《麦路人》电影海报
贺小东表示,目前掌握的这几名涉案人员早期都在大的电影公司或者影视公司从业过,所以对电影行业的规则非常熟悉。“比如有的电影都还没有拍完,但是电影份额早就已经被倒卖完了,最后电影究竟能不能经得起市场的考验,其实是根本无法预知的,但是此时倒卖的人已经赚的盆满钵满了,而从这些涉案公司中再购买所谓电影份额的个人,是根本不可能有利润的,本金也直接亏进去。”
“影视诈骗案”的隐蔽性
红星新闻记者通过裁判文书网等平台调查后发现,此前曾有投资者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起诉过涉案公司涉嫌欺诈或者合同纠纷,但是有投资者的起诉被法院驳回。
如据上游新闻报道,今年85岁的江苏人乔先生是上述案件的一名受害者。2019年8月,通过电话推荐,乔先生添加了一名“荐股老师”的微信。在“荐股老师”介绍下,乔先生认识了一位影视项目经理。
“荐股老师”和影视项目经理告诉乔先生,北京八毫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一家实力强大的公司,其中电影《麦路人》将成为爆款,可以赚几倍回报且没有任何风险。
此后,乔先生通过支付110万元获得了该电影0.5%份额对应的投资收益权。该“老师”称《麦路人》估计票房15亿元,可获投资额3至5倍收益。
然而,《麦路人》于2020年9月上映,内地票房仅为1803万元人民币,香港票房为828万港元(约合人民币758万),大大低于“老师”的预估。而据此估算,0.5%的投资份额仅能回收不到5万元。
乔先生随后起诉八毫米公司涉嫌欺诈,但是法院最终驳回了他的起诉。
法院当时认为,涉案电影《麦路人》已合法上映,且被告八毫米公司亦已提供证据证明其通过签订相关协议取得了涉案电影《麦路人》的相应投资份额。同时,乔某某与八毫米公司签订的《电影<麦路人>联合投资协议书》中明确载明投资的风险并已采取合理方式提醒原告。原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称仅凭案外人的说辞就轻信电影投资可赚几倍回报且没有任何风险,故签订了涉案合同并支付了投资款110万元的说法不符合日常经验法则。综上,原告主张被告存在欺诈,要求撤销涉案合同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这也就是此涉案公司和人员最具迷惑性和隐蔽性的地方。”贺小东说,从个案的表面上看,涉案公司确实从制作方那里拿到了电影的一部分份额,也向其支付了费用后才销售给个人的,所购买的电影也已经上映并且取得了票房,只不过是票房不好赔本了,所以被害人好像也属于合伙做生意赔本的情况。“但实际上,涉案公司所拿到的份额非常少,然后他们再夸大份额后售出,如果把此类案件综合起来看,他们涉嫌诈骗的手法和套路才能逐渐清晰起来。”
参演明星需负连带责任吗?
根据通告,上述诈骗投资案波及的电影多达12部,其中有4部电影已上映,累计总票房不超过2000万。
已上映的电影中,不乏一些知名演员的身影。例如,电影《麦路人》的主演是郭富城与杨千嬅;《诗人》的主演是宋佳和朱亚文。未上映的电影也有多位知名艺人参演,如《痞子爱人》由舒淇、周一围主演,《欧巴你好帅》(已更名为《欧了个巴》)由王智、姜武、马伊琍等主演。
图 / 电影海报
明星参演的电影涉嫌诈骗投资人,明星本人是否该负连带责任?
据中新网报道,常莎律师表示,明星作为电影的参演者,是否应该对电影涉嫌诈骗投资人的事件承担连带责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
首先,要明确的是,明星在电影制作中的角色通常是演员,他们的职责是表演,而不是负责电影的商务和财务运营。然而,如果明星不仅是演员,还参与了电影的制作、推广或决策等,并且在这个过程中有故意或过失地参与了诈骗行为,则需要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需要考虑明星是否事先知晓电影涉嫌诈骗投资人。如果明星知道这一情况,但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或向相关机构报告,那么他们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如果明星对这一情况一无所知,或者已经采取了合理的措施来了解情况并确认电影的合法性,那么他们可能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明星是否应该对电影涉嫌诈骗投资人的事件承担连带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常莎还称,如果明星因为参演电影涉投资诈骗案的影响,名誉受损,他们也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警方提醒:正规电影投资几乎不针对个人引资
据红星新闻报道,从事电影发行工作的贾先生表示,其实所谓影视公司让个人“投资”电影以获取高额回报的操作已经有很多年了。
“很多公司确实会从电影制作方那里以公司的名义购买一定的投资份额,但是当他们拿到份额后,往往会‘注水’后再向外出售,有时候这种份额甚至会被转卖很多次,而每一次转卖都会伴随着加价,到了最后,个人购买下来所谓的电影投资份额价格已经远远高出了成本,根本就不可能赚钱。”
贺小东对此提醒,所有的正规的电影投资,它针对的都是公司,几乎不会对个人。“很多不法分子打着影视公司的名义把电影份额从制作方那里买下来,再卖到个人手里的时候已经转了好几手了,层层加码,个人是不可能赚到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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