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迟日大:加快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重视政策协调统筹

2024年全国两会前夕,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监事长、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主任迟日大围绕法治建设、重点领域立法等方面拟提交9份提案。在《关于加快制定 <民营经济促进法> 的提案》中,迟日大建议,应重视《民营经济促进法》与其他相关法律、政策的协调统筹;立法过程中应打好综合提升民营企业创新能力与市场竞争力的组合拳。

在迟日大拟提交的9份提案中,《关于加快制定 <民营经济促进法> 的提案》《关于加快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立法的提案》《关于加快推进彩票立法的提案》是涉及重点领域立法的提案,旨在以高质量的立法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作用,确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和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为从立法层面提振企业信心、市场信心,日前,司法部会同相关部门已经启动了《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起草工作。迟日大认为,为了将面向民营企业的长效机制和优秀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更好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亟需加快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工作。

迟日大指出,加快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是适应当前经济形势、进一步推进稳经济、促就业、保民生工作的必然要求。加快立法是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必然要求。加快立法是为地方开展各项立法工作提供遵循的必然要求。

迟日大指出,过去一年多,仅中央部委出台的涉及民营企业发展的“定心丸”政策就超过100条,急需通过立法将过去政策性中的重要内容确定下来,把政策利好落到实处;另外,多地已经出台了地方性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当前存在基础性、制度性问题亟需上位法的指导。

迟日大建议,《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首要目标和核心原则是确认民营企业的平等法律地位、政治地位与社会地位,促进与其他所有制企业的共同发展。要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实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责任平等,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法治“定心丸”。

迟日大建议,立法中应重视与其他相关法律、政策的协调统筹,打好组合拳。比如与《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衔接与配合,2002年制定、2017年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多为原则性规定,着重体现对中小企业特殊保护的立法趋向。《民营经济促进法》应立足于规范民营企业发展的市场和非市场因素:既要着力设计行之有效的扶助措施,同时限制政府过度干预;又要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创新开拓,践行契约精神,真正发挥市场经济生力军作用。

迟日大建议,立法过程中应“重点突出”,打好综合提升民营企业创新能力与市场竞争力的组合拳。一是增强立法的针对性。进一步完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机制,加大新技术研发支持力度,引导企业数字化、专业化、融合化发展;二是保障立法实效性。总结全国范围内民营企业法规评估和执行检查情况的经验,强化制度设计,切实保障民营企业真正得到优惠和好处。三是明确各级政府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定职责。建议将保障、促进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业绩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将提高民营企业与民营企业家的幸福感、获得感与安全感纳入政府诚信建设考评体系,保障政府将相关政策落到实处。

校对:刘榕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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