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现代能源 : 博时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博时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交易公告书
基金管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 2023年8月9日
公告日期: 2023年8月4日
目录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 3 二、基金概览 ............................................................. 4 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 5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 8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 9 六、基金合同摘要 ........................................................ 18 七、基金财务状况 ........................................................ 19 八、基金投资组合 ........................................................ 21 九、重大事件揭示 ........................................................ 23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 24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 25 十二、基金上市推荐人意见 ................................................ 26 十三、备查文件目录 ...................................................... 27 附件:基金合同摘要 ...................................................... 28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博时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本报告书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凡本上市交易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投资者欲了解博时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发布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bosera.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刊登在 2023年 7月4日《上海证券报》上的《博时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二、基金概览
1、基金名称:博时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类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4、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5、基金简称:博时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ETF
6、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及交易代码
证券简称:现代能源,扩位证券简称:央企现代能源ETF,交易代码:561790 7、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总额:截至2023年8月2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999,934,026.00份。
8、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截至2023年8月2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9970元。
9、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总额:截至2023年8月2日,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999,934,026.00份。
10、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11、上市交易日期:2023年8月9日
12、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5、上市推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一)本基金上市前基金募集情况
1、基金募集申请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363号文。
2、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期限:不定期。
4、发售日期:2023年7月17日起至2023年7月21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其中,网下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23年7月17日起至2023年7月21日,网下股票发售的日期为2023年7月17日起至2023年7月21日,网上现金发售的日期为2022年7月19日起至2023年7月21日。
5、发售价格:1.00元人民币。
6、发售期限: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发售5个工作日,网上现金认购发售3个工作日。
7、发售方式: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
8、发售机构
(1)网下现金发售和网下股票发售直销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网下现金和网下股票认购。
(2)网下现金发售和网下股票发售的其他代理机构
1)网下现金发售和网下股票发售的其他代理机构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仅网下现金发售的其他代理机构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二)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2023年7月17日起向社会公开募集,截至2023年7月21日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此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999,931,626.00元,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406,639.73元,其中人民币2,400.00元折成2,400.00份基金份额,剩余人民币404,239.73元归入基金财产。上述净认购金额及现金认购申请资金在募集期内产生的折份额的利息合计人民币1,980,508,928.00元于2023年7月27日划入本基金托管账户,其中以网上现金方式认购的基金份额对应的募集资本为人民币1,962,927,328.00元,网下现金方式认购的基金份额对应的募集资本为人民币17,581,600.00元。本次以网下股票方式认购基金份额对应的股票于2023年7月27日过户至本基金证券账户,对应的募集资本为人民币19,425,098.00元。
上述有效认购资金产生的剩余部分利息 404,239.73元将于下一季度结息日次一工作日(2023年9月21日)划入本基金托管账户。
本基金于2023年7月27日得到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博时中证国新央企现代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情况已符合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基金合同于2023年7月27日正式生效。
(三)基金上市交易
1、基金上市交易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70号
2、上市交易日期:2023年8月9日
3、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4、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
证券简称:现代能源,扩位证券简称:央企现代能源ETF
5、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61790
投资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均可参与基金二级市场交易。
6、本基金管理人自2023年8月9日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投资者应当在本基金指定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目前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包括: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本公司可适时增加或调整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7、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总额:1,999,934,026.00(截至2023年8月2日)。
8、未上市交易份额的流通规定:本基金上市交易后,所有的基金份额均可进行交易,不存在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9、基金资产净值的披露: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并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行情发布系统揭示基金份额净值。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一)持有人户数
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23年8月2日,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为15,228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为131,332.68份。
(二)持有人结构
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23年8月2日,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如下: 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为1,032,762,103.00份,占基金总份额的51.64%;个人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为967,171,923.00份,占基金总份额的48.36%。
(三)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23年8月2日,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情况如下表。
序号 | 持有人名称(全称) | 持有基金份额(份) | 占场内总份额比例(%) |
1 | 国新新格局(北京)私募证券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新央企新发 展格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63,687,998 | 13.18% |
2 | 招商期货有限公司 | 123,054,400 | 6.15% |
3 | 上海永安瑞萌商贸有限公司 | 87,896,000 | 4.39% |
4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2,737,600 | 2.64% |
5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3,948,000 | 2.20% |
6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3,939,210 | 2.20% |
7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6,368,800 | 1.32% |
8 |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 有资金 | 21,974,000 | 1.10% |
9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7,581,600 | 0.88% |
10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7,579,200 | 0.88% |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1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1层
法定代表人:江向阳
成立时间: 1998年7月13日
注册资本: 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王济帆
联系电话: (0755)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文批准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49%;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股份25%;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2%;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份2%。注册资本为2.5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2、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江向阳先生,博士。中共党员,南开大学国际金融博士,清华大学金融媒体 EMBA。
1986-1990年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信息与情报学系,获学士学位;1994-1997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2006年,就读于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获国际金融博士学位。1997年8月至2014年12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历任办公厅、党办副主任兼新闻办(网信办)主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巡视员;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处长、副专员;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副处长、处长。2015年1月至7月,任招商局金融集团副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15年7月至2020年10月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20年1月9日至2020年4月15日代为履行博时基金董事长职务。
自2020年4月1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自2020年4月15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苏敏女士,分别于1990年7月及2002年12月获得上海财经大学金融专业学士学位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苏女士分别于1998年6月、1999年6月及2008年6月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授予的注册会计师资格、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授予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及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的高级会计师职称。苏女士拥有管理金融类公司及上市公司的经验,其经验包括:自2015年9月及2015年12月起任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及董事;自2016年6月起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999;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99)董事;自2014年9月起担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3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968)董事。自2016年1月至2018年8月任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自2015 年11 月至2018年8月任招商局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自2015年11月至2017年4月任深圳招商启航互联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3年5月至2015年8月任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2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1138)董事;自2013年6月至2015年12月任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86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2866)董事;自2009年12月至2011年5月担任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698)董事;自2008年3月至2011年9月担任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543)董事。苏女士亦拥有会计等相关管理经验,其经验包括:自2011年3月至2015年8月担任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总会计师;自2007年5月至2011年4月担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并于2010年11月至2011年4月担任该公司副总经理。自2018年9月3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高阳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CFA,总经理。1998年7月至2000年2月在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任销售交易部经理。2000年3月至2008年2月在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经理。2008年8月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21年2月5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21年4月7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姚俊先生,博士。1993年至1997年在华南理工大学习,获双学士学位。1997年至2000年在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硕士学位。2002年9月至2005年7月在华南理工大学管理学专业学习,获得博士学位。2000年6月至2002年8月任广东电信广州分公司业务部业务主管。2005年9月至2007年7月,招商局集团博士后工作站任博士后研究员。2007年8月至2014年5月,任招商证券研究发展中心分析师。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任招商证券研究发展中心二部总经理助理。2015年6月至2016年7月任招商证券研究发展中心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6年7月至2020年3月任招商证券研究发展中心二部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招商证券财富管理及机构业务总部财富管理部总经理。自2020年12月8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赵文武先生,中共党员,硕士。1991年10月至2009年4月,于合肥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历任董事会秘书、董事、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9年4月至2010年6月,任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0年 6月至2015年 2月,任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同时兼任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5年2月至2018年2月,任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9年2月至2021年1月,任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经营六部副总经理。
方瓯华先生,复旦大学硕士,中级经济师。2009年起,加入交通银行,历任交行上海分行市南支行、大客户二部、授信部、宝山支行行长助理等职位,主要负责营运及个人金融业务。2011年起,调入交通银行投资部,担任高级经理,负责交行对外战略投资及对下属子公司股权管理工作。2015年,加入上海信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工作至今,历任高级投资经理、总经理、董事等职,同时兼任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执行董事(法人代表)、上海永泰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等职,负责公司整体运营。2018年,出任博时基金管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2021年卸任。自 2022年 8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姜立军先生,1955年生,会计师,工商管理硕士(MBA)。1974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财务处科员、中国-坦桑尼亚联合海运服务公司财务部经理、日本中香港-佛罗伦租箱公司(香港上市公司)副总经理、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副总经理、中远日本公司财务部长和营业副本部长、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等职。2002年8月至2008年7月,任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首席执行官、董事。2008年8月至2011年12月,任中远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新加坡上市公司)总裁、董事会副主席、中远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总裁;并任新加坡中资企业协会会长。
2011年11月至2015年12月,任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A+H上市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年2月至2015年12月,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监事长、天津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监事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自2017年11月3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如冰先生,1956年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际金融专业经济学硕士研究生。赵如冰先生历任葛洲坝水力发电厂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葛洲坝二江电厂电气分厂主任、书记;1989年9月至1991年10月任葛洲坝至上海正负50万伏超高压直流输电换流站书记兼站长,主持参加了我国第一条直流输电工程的安装调试和运行。1991年10月至1995年12月任厂办公室主任兼外事办公室主任。1995年12月至1999年12月,赵如冰先生任华能南方开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兼任中国华能集团董事、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代码0037)副董事长、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华能电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0年1月至2004年7月,华能南方公司被国家电力公司重组后,任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2004年7月至2009年3月,赵如冰先生任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2009年12月至2016年8月, 赵如冰先生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公司董事长兼长城证券公司党委副书记。2016年8月至2020年3月, 赵如冰先生任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6年8月至今,任西南证券、百隆东方独立董事,2020年3月至今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7年11月3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宋子洲先生,1960年生,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金融科技委员会主任委员。历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稽核部制度处处长、资金运用部财会监督处处长、资金运用中心副总经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及合规部总监、首席风险官、副总裁。从事保险资金投资管理工作20余年,在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运营、风险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自2020年12月8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王剑平先生,硕士。分别于1998年7月及2013年7月获得江西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管理学学士及天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管理学硕士学位。王剑平先生于2004年5月获会计师职称。自2006年5月开始任职于招商证券。自2011年3月至2015年6月担任招商证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2015年6月至2017年9月担任招商证券财务部副总经理,2017年9月至2021年4月担任招商证券资金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担任招商证券资金管理部总经理,自2022年3月至2022年5月任招商期货有限公司董事、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自2022年3月至今担任招商证券财务部总经理、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蒋伟先生,硕士。2011年3月至2017年5月就职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分别任办公室外事处一级业务员、业务副主管、业务主管。2017年5月至2020年7月职于长城罗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行政总监/执行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经营三部副高级经理(处室负责人)。
赵兴利先生,硕士。1987年至1995年就职于天津港务局计财处。1995年至2012年5月先后任天津港贸易公司财务科科长、天津港(集团)公司委派货运公司会计主管、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5月至2020年6月就职于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部长,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副部长。2020年6月至今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监事。自2013年3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严斌先生,硕士。1997年7月起先后在华侨城集团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
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自2015年5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黄健斌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995年起先后在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2005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总部董事总经理、年金投资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首席资产配置官兼社保组合投资经理。自 2016年 3月 18日起,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车宏原先生,工学硕士。1985年至 1989年在四川大学计算机系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1989年至1992年在清华大学计算机系学习,获得硕士学位。1992年至1995年深圳市天元心担任副总工程师,2001年至 2003年在太极华清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3年至2014年在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信息技术总监,2014年至2015年任中财国信(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至今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高阳先生,简历同上。
吴慧峰先生,硕士,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1996年至2023年先后在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诚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公司管理等工作。2023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王德英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5年起先后在北京清华计算机公司任开发部经理、清华紫光股份公司CAD与信息事业部任总工程师。2000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政管理部副经理,电脑部副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主管IT、指数与量化投资、养老金、基金零售等工作,兼任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徐卫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3年起先后在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中国证监会、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工作。2015年6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董事。
孙麒清女士,商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供职于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2002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监察法律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督察长,兼任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董事。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杨振建先生,博士。2013年至2015年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借调中国证监会任产品审核员)。2015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研究员兼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助理、博时中证银联智惠大数据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2月3日-2021年7月16日)基金经理。现任博时中证淘金大数据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2月3日—至今)、博时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9月20日—至今)、博时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19年11月13日—至今)、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12月23日—至今)、博时中证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总经理高阳先生。
公司首席资产配置官黄健斌先生。
首席基金经理过钧先生。
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权益投研一体化总监、权益投资四部总经理、权益投资四部投资总监、境外投资部总经理曾鹏先生。
权益投资三部投资总监蔡滨先生。
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年金投资部总经理、投资总监杨帆先生。
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投资总监赵云阳先生。
行业研究部研究总监兼副总经理金晟哲先生。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王小飞
联系电话:(021)6063 7103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业务处、证券保险业务处、理财信托业务处、全球业务处、养老金业务处、新兴业务处、客户服务与业务协同处、运营管理处、跨境与外包管理处、托管应用系统支持处、内控合规处等12个职能处室,在北京、上海、合肥设有托管运营中心,共有员工30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存托业务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22年年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1270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多次被《全球托管人》、 《财资》、《环球金融》杂志及《中国基金报》评选为“最佳托管银行”、连续多年荣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债)“优秀资产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清所)“优秀托管银行”奖项、并先后荣获《亚洲银行家》颁发的2017年度“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2019年度“中国年度托管业务科技实施奖”、2021年度“中国最佳数字化资产托管银行”、以及 2020及2022年度“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大型银行)”奖项。2022年度,荣获《环球金融》 “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并作为唯一中资银行获得《财资》“中国最佳QFI托管银行”奖项。
4、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检查,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5、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上市推荐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一级交易商
目前,本基金一级交易商名单如下: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五)基金验资机构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电话:(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蒋艳华、朱燕
联系人:朱燕
六、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见附件:基金合同摘要。
七、基金财务状况
(一)基金募集期间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基金上市前重要财务事项
本基金发售后至上市交易公告书公告前无重要财务事项发生。
(三)基金资产负债表
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 2023年 8月 2日,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表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 本报告期末 |
2023年 8月 2日 | |
资 产: | |
银行存款 | 1,045,019,217.80 |
结算备付金 | 404,239.73 |
存出保证金 | 67,596.2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69,703,521.97 |
其中:股票投资 | 1,069,703,521.97 |
债券投资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应收申购款 | - |
其他资产 | 71,677.24 |
资产总计 | 2,115,266,253.0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
负 债: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120,111,638.63 |
应付赎回款 |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164,442.99 |
应付托管费 | 32,888.60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应付交易费用 | - |
应交税费 |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利润 | - |
其他负债 | 986,991.03 |
负债合计 | 121,295,961.25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1,999,934,026.00 |
未分配利润 | -5,963,734.2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993,970,291.7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115,266,253.02 |
八、基金投资组合
本基金目前仍处于建仓期,在上市首日前,基金管理人将使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 2023年 8月 2日,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情况如下: (一)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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