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普力(002096):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考核方案

原标题:易普力: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考核方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考核方案

为了规范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分配制度,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激励约束对等原则。建立与经营业绩紧密挂钩、与承担风险和责任相匹配的薪酬机制,充分发挥薪酬管理对调动董事、监事积极性的重要作用。

(二)坚持价值创造原则。围绕战略、问题、市场、价值和高目标“五大导向”,构建有力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董事、监事创效动力活力。

(三)坚持市场化原则。按照市场化导向,签订合同和协议,建立契约关系,严格按照约定对董事、监事开展考核、兑现薪酬、实施聘任(或解聘),实行刚性管理。

(四)坚持差异化管理原则。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目标,以及任职岗位职责任务和退出风险等,差异化设定董事、监事业绩目标、考核指标和薪酬待遇,提升考核激励的精准度。

二、适用范围及对象
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职务的人员。

三、具体方案
(一)在公司担任职务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内部董事
1.薪酬构成
董事薪酬由年度薪酬和任期激励构成。其中年度薪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专项奖励。

(1)基本年薪
基本年薪是董事的年度基本收入。董事长的基本年薪根据公司规模、效益效率、所在地域和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综合确定;副董事长的基本年薪一般按董事长基本年薪的100%确定;其他董事的基本年薪根据职责分工、承担任务、业绩目标等,按董事长基本年薪的60%-90%合理确定。

(2)绩效年薪
绩效年薪是董事的年度浮动收入,根据年度业绩目标、承担的退出风险、考核结果等因素综合确定,与公司和个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双挂钩”。

绩效年薪=基本年薪×退出风险系数×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系数×个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系数
退出风险系数根据承担任务、业绩目标和退出机制等综合确定。原则上,因考核不合格、不胜任解聘后,调整到同职级非领导职务的,系数不高于 1.1;调整到低职级职务的,系数不高于1.2;免职为一般员工的,系数不高于1.3;解除劳动合同的,系数不高于2.0;退出风险越大,系数越高。

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系数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确定。

个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系数根据公司及个人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确定。

(3)专项奖励
专项奖励是对年度或任期超额完成公司主要业绩指标,或在公司转型升级、管理提升、市场开发、国际化经营、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党建责任制考核、重大专项任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给予个人的奖励。

(4)任期激励
任期激励是董事与任期经营业绩、价值贡献挂钩的浮动收入,根据任期业绩目标、考核结果等确定,与公司和个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双挂钩”。

任期激励收入=任期内年薪总水平×任期奖励比例×公司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系数×个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系数
公司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系数根据公司任期经营业绩完成情况确定。

个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系数根据公司及个人任期经营业绩完成情况确定。

任期激励原则上在不超过个人任期内年薪(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总水平的 30%以内确定。

2.薪酬考核指标
董事薪酬考核以公司下达的2024年度业绩指标为依据,主要包括经营指标(含基本指标、分类指标)、战略导向指标、基础管理指标、重点与专项管理指标、其他事项管理指标。

(1)经营指标(基本指标、分类指标)
基本指标从净利润、利润总额、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全员劳动生产率、研发投入强度、营业现金比率、人均利润、营业收入利润率、新签合同额、营业总收入等指标中选取。

分类指标从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经营增长、上市公司日常管控等企业绩效评价指标、重点工作或专项任务等指标中选取。

(2)战略导向指标
从新能源发展、数字化转型、国际化经营、科技创新、融合发展、协同经营、海外引才等指标中选取。

(3)基础管理指标
包括QHSE管控、生产管控、财务管控、法务与内控、投资管控等。

(4)重点与专项管理指标
包括改革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科学管理、保增长等方面的指标。

3.薪酬兑现管理
(1)基本年薪按月支付。

(2)绩效年薪每月可按照基本年薪的100%~200%进行预发。次年根据公司和个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兑现标准,对差额部分进行调整。

(3)专项奖励,确定兑现标准后支付。

(4)任期激励收入,任期结束后根据公司和个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兑现标准后支付。

(二)其他董事和监事薪酬
1.外部非独立董事、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职工监事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薪酬。

2.独立董事在公司发放工作补贴,2024年标准为6~10万元/人·年,日常按5000元/月标准预发,具体根据个人履职考核情况确定: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由公司承担。

四、其他规定
(一)在公司担任两个及以上职务的,不重复享受薪酬,取最高待遇职务的薪酬。

(二)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缴费按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个人缴纳,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办理代扣代缴。

(三)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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