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7月21日
送出日期:2023年8月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 民生加银现金增利货币 | 基金代码 | 690010 |
下属基金简称 | 民生加银现金增利货币A |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 690010 |
基金管理人 |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12月18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期 | - |
基金类型 | 货币市场基金 | 交易币种 | 人民币 |
运作方式 | 普通开放式 | 开放频率 | 每个开放日 |
基金经理 | 张玓 |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 | 2021年6月8日 |
证券从业日期 | 2014年3月1日 | ||
基金经理 | 郑雅洁 |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 | 2022年9月15日 |
证券从业日期 | 2015年7月13日 | ||
其他 |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 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 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 在充分控制基金资产风险、保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 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一年以内 (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 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 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 资范围。 |
主要投资策略 | 本基金的投资将以保证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为基本原则,力求在对国内外宏观经济 走势、货币财政政策变动等因素充分评估的基础上,科学预计未来利率走势,择优筛 选并优化配置投资范围内的各种金融工具,进行积极的投资组合管理。 |
业绩比较基准 | 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风险和预期收益 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
2、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注:本基金在一般情况下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1)当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2)当本基金前10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50%,且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以上的赎回申请(超过1%的部分)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 收费方式/年费率 |
管理费 | 0.330% |
托管费 | 0.100% |
销售服务费 | 0.25% |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基金收益受货币市场流动性及货币市场利率波动的影响较大,一方面,货币市场利率的波动影响基金的再投资收益,另一方面,在为应付基金赎回而卖出证券的情况下,证券交易量不足可能使基金面临流动性风险,而货币市场利率的波动也会影响证券公允价值的变动及其交易价格的波动,从而影响基金的收益水平。因此,本基金可能面临较高流动性风险以及货币市场利率波动的系统性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关于本基金的争议解决方式,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部分。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sjy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咨询。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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