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 9月 4日(周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 9月 4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 9月 4日 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 股权登记日:2023年 8月 28日
7. 出席对象:
(1)2023年 8月 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号院 3号楼 3层公司会议室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所有提案 | √ |
1.00 |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议案》 | √ |
2.00 |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 √ |
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 |
特别提示:
1. 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2. 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作为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须回避表决,且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3.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苗棣先生就以上议案采取无偿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权登记日持股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持股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与前述登记文件送交公司,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3年 9月 4日 10:00-12:00,13:30-14:59;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 2023年 9月 1日 16:3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 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 11号院 3号楼 3层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100013(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 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侯俊、徐楠楠
电 话:010-64516451
传 真:010-84222188
电子邮箱:ir@ewang.com
6.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350251
投票简称:光线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 9月 4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 9月 4日 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平台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 |||||
100 | 总议案:所有提案 | √ | |||
1.00 |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 要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 |
2. 如果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委托人对此承担相应结果。
3. 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 | 身份证及执照号码: |
委托人股东账号: | 持股性质和数量: |
受托人姓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是否本人参会: | 联系方式: |
名称或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联系地址: | 邮编: |
是否本人参会: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