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华强北项目改造的总体规划
华强北项目整体定位为文化创意产业园,通过布局广告营销、数字创意、文创孵化等业态,创造和优化广告创意产业发展环境、聚焦产业上下游、孵化优质创新项目,形成广告创意产业集聚效应。
二、华强北项目改造方案
该项目改造建筑面积约8,978.8平方米(最终以房产证登记有效面积为准)。
项目业态以办公、商业为主,配备公共配套服务,并对部分建筑进行外立面改造及内部装修改造。
三、华强北项目改造投入总额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建设投资约5,000万元,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
四、华强北项目改造建设期
该项目建设期暂定从2023年9月-2024年8月。
五、华强北项目改造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是公司在文化创意产业方向上的积极探索,是公司盘活自有资源、优化主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实现产业升级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公司凭借自身营销资源优势,发挥资源优化配置效应,以文化创意产业园为载体,丰富公司广告营销传播模式,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竞争力。
六、风险及对策
1、进度风险及对策
该项目可能存在前期设计、审批、组织协调等问题影响项目整体进度的风险。
在项目实施过程通过加强设计方案沟通、加强与业主及政府单位的沟通等措施降低进度风险。
2、经营风险及对策
该项目可能存在受市场环境、项目前期收入来源等因素影响项目的经营状况的风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取多样化、有效的经营手段,增强客户粘性。
3、工程风险及对策
该项目可能存在工程材料质量、施工技术、施工环境、制度管理等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风险。工程实施中,在招标投标、签订合同、加工监控、进场检验检测、现场保管、单项验收、工程验收等环节做好把控,确保质量和安全。
4、资金风险及对策
该项目可能存在设备材料价格上升导致投资增加、工期延长导致管理成本增加等风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资金结构、加强资金管理,为项目投资提供充裕的资金流。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先已将本次投资改造深圳华强北项目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投资改造深圳华强北项目有利于公司发挥资源优化配置效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严格遵守相关审议程序,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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